
1、商标注册
2、商标转让
3、商标变更
4、商标续展
5、商标许可合同备案
6、商标复审
7、商标异议
8、商标撤销
9、商标国际注册
10、驰名商标认定
11、起草涉及商标的各类合同(商标许可合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质押合同)
12、商标诉讼
13、商标顾问业务(选择商标、指导正确使用和宣传商标、协助企业制订企业的商标战略和策略,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商标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标识可为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商品商标是指使用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上的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而使用的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委托办理商标注册时,需要向我们提供以下材料:
一. 申请人信息
名称,地址及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等。
二. 提供申请者身份证明
1、 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 、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扫描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3、代理人身份证明。软件著作权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 提供商标图样样本
清晰的商标设计图样电子稿。
申请立体商标注册的,需提供能够反映该商标立体效果的清晰商标设计图样电子稿。
四.商标说明
对商标图样外文的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颜色商标的说明。
五.拟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一个商标使用在同一个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应作为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应当具体,并与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列出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相一致;不能填写类名,也不能填写属别类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按国际分类靠近的类别进行注册并附送说明书,说明商品的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或说明服务的特点、消费对象,或附送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照片。
什么是国外商标注册?
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在我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国外不会自动生效,必须在国外申请注册才能生效,所以很多企业在打开国际市场之前都会对商标在对应国家进行注册,则称之为国外商标注册。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目前有95个国家加入了马德里联盟组织,如果国外商标注册申请国比较多,并且属于马德里联盟国,则建议通过该方式进行国际申请。
马德里注册的好处:
(1)手续相对简单
(2)费用相对较低
(3)需要的时间比较短,一般6个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颁发的商标国际注册证明。当然,该商标国际注册证明只是表明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从国际注册日起,如果被指定国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协定书为12个月,依照协议书为18个月)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如果逐一国家申请注册商标,取得商标专用权所需的时间不等。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必须基于本国注册(依马德里协定)或者本国申请(依马德里议定书),在同一种申请书中,申请人视本国商标的注册与否情况可指定属于《马德里协定》的国家保护自己的商标,也可以指定属于《议定书》的国家保护自己的商标,或者既指定《马德里协定》的国家,又指定《议定书》的国家(有许多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
一、申请人资格
我国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下述资格之一,方能提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A)在中国具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者
B)在中国具有住所;或者
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的基础
1.《马德里协定》:经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或核准注册的商标
2.《议定书》:经中国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或核准注册的商标
一、商标转让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5、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二、商标转让申请的程序
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0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十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提交申请书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
表格填写说明:
2、该表格为保密表格,请放心填写。
3、如果您有疑问或有特殊的要求,请填写在“其他要求”一栏中。

